交通护栏的布设原则有哪些
发布日期:2021-07-14 14:19 浏览次数:
护栏是公路路侧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利用自身和车辆的弹塑性变形、摩擦、车体变为来吸收车来那个碰撞能量来达到安全防护的目的,合理设置
安全护栏,不但可以较大限度的吸收汽车撞击能,减少掩击对驾驶员和乘员的伤害.降低事故的严重程度,还能诱导驾驶员的视线使其清晰地看到道路轮廓及前进方向的线性,增加行车安全性,在路测沟渠较深的恰况卜,通常设置
护栏来防止失控车辆驶入深沟,以保护行人,乘员的安全,如果
护栏不能安全异向和有效拦截事故车辆时,其自身也是一种降碍物,因此,对
护栏进行合理的设计,并做好
护栏端部的处理,以免影响
护栏核体功能的正常发挥。
护栏形式按力学性能分为:钢性护栏如混凝土护栏、半刚性护栏如波形梁护栏和柔性护栏如缆索护栏等三种。其具体布设原则如下:
1、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应连续布设,以防止车辆闯入对向车道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,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;
2、全线路基填土高度大于3m的路段设置路侧普通型波形梁护栏.填土高度大于8m的路段设置路侧加强型波形梁护栏;
3、桥梁、通道两侧,距桥头8m 范围内设置加强型路侧波形梁护栏及加强型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;
4、在设有跨线桥及分离式立休交又的地方,在桥墩及其两侧8m范围内设置加强型护栏.以防止车辆对桥墩的冲击;
5、互通立交范围内一般全部布设波形梁护栏;
6、路侧护栏较小设置长度为70m,两段路侧护栏之间相距不到1OOm时,应将两路段连续设置。